深圳海事局优化海事政务服务倡议书

海事政务大厅是为企业群众提供政务办事服务的公共场所,属于人群聚集区,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要求,打赢防控阻击战,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局政务业务办理倡议如下:

一、建议优先选择网上办、邮寄等非接触性办理方式。

  1. 对可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的海事政务事项,原则上不办理人工受理,可通过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全国海事一网通办和深圳海事政务服务综合平台进行相关业务申报,实行不见面审批,证书以邮寄的方式送达。

  2. 请各航运公司、港航单位、船员培训机构和服务机构等单位、部门通过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和手段,积极向船员宣传疫情防控的知识及相关管控措施,倡导船员证书证件网上和就近办理。

  3. 对船员任解职办理建议采取远程申报形式报备,具体流程可咨询深圳海事局政务中心。

  4. 如非必须,个人信息采集(海员证个人信息采集除外)建议船员暂缓办理,可后续补办。

  5. 在海员证办理过程中,需要采集到场证据照片的,船员本人可戴口罩进行。

二、建议需人工办理的业务实行预约办理方式。

对须到线下窗口办理的业务,非紧急业务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延期办理,尽量避免疫情防控期人员流动和聚集。如需办理船员信息采集以及其他较为紧迫事项,为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请申请人先行实名预约,合理选择办理时间,尽量减少在大厅的滞留时间。具体流程可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无特殊情况,建议相关航运单位、个人和船员尽量不要到政务大厅办理业务和缴纳税费。

三、适当放宽相关船舶证书的管理要求。

暂停对深圳辖区所属航运公司和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管理体系审核的安排。DOC证书到期的公司提交内审报告及情况说明;SMC证书到期的船舶提交船长复查报告及情况说明,经我局综合评定后,可直接给予最长3个月的证书延长时效。符合临时证书展期条件的可申请证书展期。

四、请配合做好海事政务大厅疫情防控。

14天内有重点区域旅行史或与重点人群接触史的,请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申报、隔离,隔离期内请勿进入海事政务大厅等公共场所。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请按疫情防控指引及时就诊和隔离,请勿进入海事政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到海事政务大厅办事的朋友,请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为大厅消毒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离开大厅时,请将用过的纸巾和口罩随手带出大厅,按疫情防控指引做好处理。

亲爱的朋友们,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我们坚信,在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众志成城,共抗疫情,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值此新春佳节之际,祝各位朋友新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业务预约及咨询电话:0755-83797009。

深圳海事局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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