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外贸稳增长-海关技术性贸易措施指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出口“5+1”系列

近期,海关总署12360热线公众号连续刊发的《促外贸稳增长-海关技术性贸易措施指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出口“5+1”系列)稿件受到防疫物资进出口企业的持续好评。为方便企业全面获取指南系列内容,重庆海关及时整理稿件并收录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根据企业需要,将系列稿件中《口罩出口篇》翻译成英文版并收录其中。有需要的企业可以下载查阅使用。

在此,海关提醒:随着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的变化,国内外关于防控物资进出口的政策法规动态调整、更新较快,在此提示企业密切关注相关变化,相关政策以国内外官方机构最新要求为准,与此同时要严格出口产品的质量管控和准入合规自查,坚持诚信经营、合规经营,通过不断提升产品质量进而从根本上跨越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扩大出口,实现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海关也将继续发挥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职能,持续关注和收集各类产品出口国外准入条件和技术标准等技术性贸易措施,及时向外贸企业发布和提供培训,助力企业优质高效出口。

附件下载:海关技术性贸易措施指南(防控物资出口系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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